新疆启动新一轮环责险试点工作
时间:2017-05-29 17:01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小王 点击:次
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5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启动新一轮环责险的试点、扩面、推进工作,首次将保险经纪机构正式引入环责险业务。 本轮试点工作将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相互配合,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采取“专业承办、集体投保、共同承保”的经办运作模式,在环境重点和敏感区域、高风险重污染行业企业中开展,旨在逐步建立风险评估、责任认定、损失评估、事故处理、承保理赔等各项工作机制。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6年,全区共有135家企业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总额990.43万元,责任限额总额53576.4万元,理赔案件32起,理赔金额395.45万元。 根据日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等五大区域(流域)内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全疆区域内涉及重金属采选、冶炼企业,石油、天然气、煤炭及其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生产、经营(未设置仓储的除外)、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生产、运输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煤化工、铅蓄电池、制药、印染、酿造等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使用尾矿库且环境风险等级根据国家规范评估结果为较大及以上的企业,曾经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等,作为试点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推进会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与新疆安泰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约定:积极探索适合于新疆各类企业的保险条款,选择市场信用好、具备相应实力的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并统一相关工作标准,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确保自治区环责险试点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 (责任编辑:小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