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居民电费差额清退正有序进行 将于3月31日前清退完毕
时间:2018-01-26 14:17 来源:塔城日报 作者:小王 点击:次
新疆青年网讯(通讯员王书霞报道)生活用电降价了,电费差额清退正有序进行,并将于3月31日前清退完毕。 塔城市居民李先生说:“我家电费好像没有退完,不是说0.39元吗?电表上显示的为何是0.49元呢?” 这是怎么回事?电价调价清退工作进行到什么程度?居民用户差额电费啥时清退完?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据地区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蔺昱介绍,随着新电价的逐步推进,地区发改委对新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检查。 目前,地区的调价系统工作已经完成,用户自2017年7月1日后的差额电费会在系统内进行抵扣,居民目录电价为0.49元/千瓦时,到户终端价格为0.39元/千瓦时,差额0.1元/千瓦时由自治区财政补贴。 补贴采用“即贴即补”的方式,即:用户交费插卡后,电能表按照0.49元/千瓦时扣减电费,购电后的下个计费周期系统会根据用户在该计费周期内的实际用电量自动计算补贴电费,并于用户下次购电时直接写入用户卡中。 我区电力部门已完成一般工商业及农业用户所有差额电费的退费工作,居民用户完成了2017年11月份差额电费的清算。 因差额电费需要自治区征收企业自备电厂基金进行补贴,居民用户电费清退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待自治区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落实补贴资金到位后,立即对用户进行退费。 据悉,居民生活用电的目录电价与终端实际电价差额清退存在时间差,清退工作将于今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 (责任编辑:小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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