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车管所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时间:2017-12-28 18:22 来源:天山网 作者:小王 点击:次
天山网讯(通讯员张祖栋 任达志报道)12月26日,由国家民委官网公示,塔城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乌苏车辆管理所等198家单位被评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全疆共有12个单位获此殊荣,乌苏车辆管理所是塔城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塔城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乌苏车辆管理所是一支由多个民族组成的公安车管队伍,近年来,乌苏车辆管理所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线,坚持“重在平时、抓好平常、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原则,以打造具有公安特色,突出流动人员多、服务层面广的窗口单位优势为切入点,将业务工作、民族团结政策宣传有机融合,采取“一进、一带、一送”的工作模式按要求、分步骤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先后荣获“塔城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塔城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军(警)营”等多个集体荣誉。该所教导员闫中华被评为2015年塔城地区"最美人民警察"和塔城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共产党员。 (责任编辑:小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