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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已赔付3.5万余人 累计赔付金额1.5亿元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7月1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目前,新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赔付35842人,累计赔付金额1.5亿元,单例最高赔付6.68万元,减轻了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负担。

  记者了解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以来,较好地解决了人身意外伤害人员的赔付。全疆共归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2.1亿元,并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到受托商保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

  自治区人社厅医疗生育保险处工作人员巴乐根介绍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取政府主导、委托管理、商业运作的模式运行,各级财政出资,个人不缴费,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每人每年10元筹资标准,因意外伤害导致事故一次性赔付5万元,在门诊或住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5万元,住院津贴最高赔付0.18万元。

  “建立和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残疾和住院医疗等的补偿。也是降低人身意外伤害风险、促进家庭和社会安定和谐、实施社保惠民工程、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巴乐根说。

  据了解,为推进社保惠民,扩大全区各族群众医疗救助范围,2016年自治区决定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普惠政策,由政府主导、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障具有新疆户籍的居民、自治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新疆户籍参保人员和援疆工作人员共计2370万人。

(责任编辑: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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