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

新疆青年网移动版

主页 > 时评 >

就业歧视顽疾何时才能消除?

  近日,《京华时报》的一篇新闻报道称,有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曾发布歧视性招聘要求,说明以下五类人不要:简历丑的;研究生博士生;开大众的;信中医的;黄泛区及东北人士。消息一出,引发舆论的轩然大波。一些网友指责该企业涉嫌就业歧视。对此,企业方面回应,涉事人员已被辞退,同时对其不当言论表示歉意。

  当前就业环境中,依然存在着一些疾病歧视、身份歧视、城乡歧视、地域歧视等。这些歧视的存在,不仅让人们的交流、沟通、相处产生隔阂,也让社会蒙上阴影。用人者与就业者虽然做不到社会状态上的平等,但用人者也应该给予就业者人格上的平等。推而广之,追求这种平等需要提升整个社会的包容性。

  就业歧视的根本在于实现“人人平等”的诉求,因而解决就业歧视的前提,是消解社会歧视。立足于公平倡导和权利保护,就需要软硬兼施、刚柔并济,倡导多条腿走路,让解决手段更有张力,破解措施更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长期性。于柔性方面,传统的道德倡导与公平教育必不可少,以此消解根深蒂固的歧视心态,让权利公平和人人平观念,成为人人追求、推崇和恪守的价值导向、社会规范与崇高境界。

  就业歧视人人痛恨,破解歧视的公众共识也早已达成,不过效果却差强人意。道德倡导和个体自觉固然重要,并成为解决问题的基础条件和内在因素。不过,众多事实证明,建立在道德约束上的企业自律并不可靠,在法治社会的当下,需要在治律的框架之下,用法治的手段去实现权利的保护。做到并实现了权利平等,就业歧视自然也就迎刃而解。

  法治上,给歧视行为定性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规范,使之付出必要的代价,才能达到警示、教育、促进和保障的作用。因而,这需要基于一个稳定而清晰的政策引导,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而具有操作性的法律体系,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尤其是用人方的歧视代价,构建一个“不敢歧视”的控制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权责明确,运转通畅的维权体系,给予弱者以保护,才能让法治保障更有成色。

  显而易见,就业歧视的顽疾未能消除,证明法治“依然在路上”并需要“从今迈步从头越”。只是如何实现这一良好愿景,离不开我们的共同付出与担当。

  作者:闫琼

(责任编辑:小王)
    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