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民生采购在阳光下操作
时间:2017-05-06 17:20 来源:新疆青年网 作者:小王 点击:次
四川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紧贴“红盾春雷行动2017”“净市场”主题,聚焦民生采购领域,查处了多起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侵蚀了政府资金,侵害了公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为民生采购保驾护航。(5月4日新华网) 招标采购最鲜明的特征是阳光操作,走的是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公开透明,优者胜出。因而,这是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最常用的一种采购方式。但是,阳光操作并非天然的洁白无瑕。一些应招单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只是在应招方面做足文章,一旦中标,就大功告成,余下的文章就是如何造假了。 不少招标单位,在现行采购制度的约束下,只是把招标当作一个形式,满足于走过场,甚至有些招标单位以招标为幌子,事先就内定了供应方,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由于在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着种种漏洞,因而,“走基层、送温暖”送的都是不合格棉大衣、棉被,受助对象收到这样的赠品,有何温暖可言?学校采购防近视学生作业本出现不合格产品,学生的视力健康有何保障?为农户招标采购了不合格化肥,影响农民的收成,农民的民生问题岂能当儿戏? 民生采购,并非好心就能办好事,也并非走了公开招标的路子,自然风清气正。防止民生招标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切实保障民生利益,不仅要把民生招标当作一件政治工作来抓,同时,还要把这件事当作一件技术活来做。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凡是吃财政饭的,都要本着节约每一块铜板的精神,为了民生福祉,要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政府的工商、质监、食品、卫生、公安等部门,以及纪委监察机关要积极指导、配合、监督,做到事前同步参与,事中监督检查,事后验收效果。层层把关,一着不让。确保民生采购货真价实,风清气正。同时,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就要及时作出处理,绝不做冤大头,绝不伤害民生工程。 作者:范丰 (责任编辑:小王) |
- 上一篇:农村不是“江湖”岂容“村霸”横行
- 下一篇:人人都是“摒弃交通陋习”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