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洛浦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 放归大自然
时间:2017-02-23 13:59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作者:小王 点击:次
都市消费晨报讯(通讯员杨婷婷报道)2月20日早上,洛浦县群众举报发现一只野生动物,经过洛浦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查资料鉴定后,确定它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最终在民警的帮助下麝鼠回归了大自然。 洛浦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邓昆捷高速记者:“洛浦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一名群众报案,称在洛浦县教育转化中心院内抓到一只野生动物。民警在接到报案后前往现场将这只野生动物带回派出所,经过文字、图片性材料鉴定,最终确定这只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最后民警决定将这只麝鼠带到空旷地放生。” 野生麝鼠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香既可以代替麝香作为名贵中药材,又是制作高级香水的原料。但不良商贩非法捕杀麝鼠取之皮毛,使得野生麝鼠已经变得十分稀有。当天中午,民警带着麝鼠来到空旷的地带,把它从笼子里放出,让它回归了大自然。 “在这里我呼吁广大群众,如果发现野生动物及时向我们洛浦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报案。同时也呼吁大家,如果发现有不法分子倒卖野生动物的情况,要及时向我们派出所报案,我们将依法进行严肃的法律制裁。”洛浦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邓昆捷说。 (责任编辑:小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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