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邱运彬勇斗歹徒群体获殊荣
时间:2017-02-13 09:41 来源:新疆网 作者:小王 点击:次
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报道)“在危急时刻,他们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是他们让这个社会充满着正义。”2月10日召开的第八次自治区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先进分子表彰座谈会,对自治区见义勇为模范(群体)、为自治区见义勇为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单位(个人)和2014年度以来自治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进行表彰奖励。 2014年6月以来,自治区又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弘扬先进,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邱运彬勇斗歹徒群体(6人)“自治区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颁发奖励金12万元;授予向宏志等4人“自治区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励金各5万元;授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自治区分公司“自治区见义勇为事业突出贡献模范单位”称号;授予陶永才等4人“自治区见义勇为事业突出贡献模范”称号。 经自治区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委员会同意,授予付盛志、李玉东等2个群体为“自治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每个群体各颁发奖励金3万元;授予丁克军等5人为“自治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每人各颁发奖励金2万元。 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克勤介绍,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实现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强大动力。截至目前,自治区已先后七次表彰奖励见义勇为模范363名、授予288个单位和个人自治区“见义勇为事业模范单位和个人”称号,他们让见义勇为成为天山南北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一道亮丽风景线。 (责任编辑:小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