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一父亲成“老赖”险误儿子前途
时间:2017-01-25 08:27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作者:小王 点击:次
乌鲁木齐市一父亲成“老赖”险误儿子前途 三年来全区法院发布42898例“老赖”信息已有5531例履行了债务 新疆青年网讯(记者刘新草通讯员刘运琦高永宏)因为父亲拖欠劳务费成了“老赖”,儿子的大好前途也因此差点被耽误,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消失大半年的“老赖”李某主动联系法院偿还了债务。 1月24日,记者从乌市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到,去年年初,李某和徐某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由徐某搭盖房屋,李某支付其劳务费13550元。然而房子盖好后,李某却消失不见了。四处寻找无果后,徐某向水区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7月,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依法查询了李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并走访了其住所地,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找到李某的下落。”本案的执行法官郭晓鸥说,后来徐某提供信息称,李某可能在哈密承揽建筑工程,但无法提供详细的地址。 随后,执行法官根据这个情况通过全国流动人口查询平台查到李某在哈密市区一居民楼租住。此时,李某的儿子大学临毕业时报名参军,而部队在政审时发现李某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此李某之子政审无法通过。得知情况后,李某意识到自己的失信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儿子的前途,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全部履行了债务。在执行法官依法将李某失信信息屏蔽后,其子得以顺利入伍。 “自2013年10月1日《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失信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多名像李某一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老赖’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其中不乏多年规避执行的‘死案’得以解决,成为破解‘执行难’的有效措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王海琴说,截至2016年12月31日,3年来,全区各级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2898例。 根据失信规定,只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债务,才能将其在系统中进行屏蔽,因此屏蔽率是体现失信惩戒效果的直接体现。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12月31日,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信息中已被屏蔽5531例,说明有12.89%的案件当事人迫于失信惩戒的压力履行了债务。 “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将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目前全区各级法院得到失信惩戒反馈最多的情况依次是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和限制融资信贷。”王海琴说,随着信用惩戒机制的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受到社会经济领域的全面限制。 那么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条件是什么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新双说,根据《失信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责任编辑:小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