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厦门市将停止收取“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
时间:2019-04-28 09:13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小雷 点击:次
4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吴晓平)自今年5月1日零时起,厦门市将停止收取“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这意味着,不管是厦门本地车辆还是外地车辆,通行厦门“四桥一隧”都不再需要缴交年费或次费啦。 昨日下午,厦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文杰发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停止收费后,已提前 缴 交2019年及之后年度“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于5月1日起办理退费,退还剩余月份的“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而2019年 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应于 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 退费攻略 ●退费对象 凡是已缴纳2019年及之后年度厦门市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由通行费征收机构按流程办理退费,一次性返还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及之后年度厦门市车辆通行年费。 ●退费办理时间 机动车所有人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可选择在窗口或网上办理退费。 ●退费办理地点 (一)窗口退费地点:“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4:00-17:30(夏令时) 8:30-12:00 13:30-17:00(冬令时) (二)网上24小时自助退费:2019年5月1日零时起,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关注“厦门路桥年费”微信公众号、下载“厦门路桥通”APP 、登录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24小时自助办理退费。 办理退费需提供什么材料? ●窗口退费 个人用户: 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不是车主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车主及经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②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注明联系电话); ③机动车所有人银行卡或复印件1份; ④车户签署票据涉税声明。 单位用户: ①经办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单位全称、退费银行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②机动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车辆明细清单; ③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注明联系电话); ④缴纳车辆通行年费的发票原件(回收开具的发票原件,重新开具实缴发票)。 ●线上退费(限个人用户,单位用户请至窗口办理) 按系统提示录入并提交信息,经系统审核通过即可自动办理退费手续。 温馨提示 1、前期窗口退费人多易拥挤,建议广大车主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使用线上渠道自助办理,需要到窗口办理的车户可以在“厦门路桥通”APP或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提前预约,必要时办理窗口将实行分批次办理,减少现场排队等待时间。 2、单位车辆、车辆信息变更等特殊车辆的退费请到窗口办理。 3、本市尚未办理过“年费制”的车辆用户,应到“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缴交车辆通行费。 4、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车辆通行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逾期经依法追缴仍未缴交的,将推送至厦门市社会信用管理系统。 咨询途径 机动车所有人如有疑问,可拨打厦门路桥年费服务热线电话0592-5828666,也可通过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通行年费网、“厦门路桥通”APP、厦门路桥年费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咨询。 新政 五一起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的通告,自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的范围是指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和翔安隧道。 对于已提前缴交2019年及之后年度“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于2019年5月1日起在“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或网上办理退费手续,退还剩余月份的“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 而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四桥一隧”年费办理窗口或通过关注“厦门路桥年费”微信公众号、下载“厦门路桥通”APP、登录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年费网进行补缴。而逾期经依法追缴仍未缴交的,将推送至厦门市社会信用管理系统。 背景 助力闽西南协同区建设促进岛内外一体化 为什么要停止收取“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任国岩表示,停止收取“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目的在于助力闽西南协同区建设,促进跨岛发展与岛内外一体化、有效降低企业物流和群众交通成本、方便市民出行。此外,也是为了提升厦门“四桥一隧”的车辆通行效率,提高车辆通行速度。 据悉,停止收费后,通行费收费机构将对“四桥一隧”收费站进行清理完善,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据厦门路桥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林德彬介绍,目前“四桥一隧”进出岛双向车流量每天在55万-60万辆之间,停止收费后,初期将会拆除栏杆,车辆通行将畅行无阻,通行效率将大大提高。 服务 保留车辆电子标识运用于智能交通管理 取消收费后,机动车上的年费电子标识将怎么处理? 据悉,国家正在推广基于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即电子标识)的汽车电子标识示范项目建设,对标深圳等国内先进城市,厦门市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国家汽车电子标识项目试点。停止收取“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后,为利用现有资源,机动车的电子标签及配套收费系统和设备目前先予保留,政府将在现有系统和设备的基础上,研究电子标签在智能交通管理方面的拓展应用,争取为车主提供更加多样化、智能化、便捷化的交通出行服务。 大事记 ●2004年9月1日厦门路桥收费实行电子钱包 ●2005年9月1日 厦门路桥收费实行年费制 ●2018年9月26日 允许本市机动车辆用户自主选择车辆通行费缴费方式,既可以选择通行年费缴费方式,也可以选择次费缴费方式按次算 ●2019年5月1日 停止收取“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