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待遇 人均增资577元
时间:2019-02-28 10:18 来源:阿克苏日报 作者:小雷 点击:次
新疆青年网讯(记者任红芳 通讯员齐群林报道)2月27日,记者从新疆阿克苏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阿克苏地区对企业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进行艰苦边远津贴和基本离休费的调整,目前已调整发放到位。 阿克苏地区对112名符合艰苦边远津贴调整文件的企业离休人员进行了待遇调整,根据县(市)类别和对应的职务标准,每人调整95元至280元不等。调整后,人均月增加离休待遇127元,共计补发27.45万元。阿克苏地区符合基本离休费调整文件的企业离休人员共计93人,根据对应的职务(职级)标准,每人调整400元至600元不等。调整后,人均月增加基本离休费450元,共计补发29.06万元。 据介绍,自治区在4个月内先后两次下发文件,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养老待遇,通过这两次调整,阿克苏地区企业离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577元,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对企业离休人员的关怀厚爱。目前,阿克苏地区社保部门已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