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阿克苏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9%征收
时间:2018-04-28 11:03 来源:阿克苏日报 作者:小王 点击:次
新疆青年网讯(记者任红芳 通讯员王瑾报道)从5月1日起,新疆阿克苏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9%征收,这意味着阿克苏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上调。 记者从阿克苏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2016年5月5日联合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险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6]44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5月1日起,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实行费率下调,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降低一个百分点),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8%(缓缴一个百分点)征收,期限为两年。 通过实施“一降一缓”政策,全面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降成本”任务,有力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进一步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据测算,两年来地区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减收7356万元。 目前,缓缴一个百分点两年期限已到,5月1日起,按照自治区的要求,阿克苏地区将对4000余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9%征收。 (责任编辑:小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