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昌吉州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7% 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个百分点
时间:2018-04-24 14:12 来源:昌吉日报 作者:小王 点击:次
新疆青年网讯(记者刘茜 通讯员徐风华报道)4月20日,记者从州统计局获悉,一季度,昌吉州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受电费及汽柴油价格下调、服装和部分大型家用器具、美容美发及中介服务行业价格降低等影响,比上年同期上涨1.7%,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0个百分点。 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六升两降”。其中,医疗保健上涨14.9%,食品烟酒上涨2.3%,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8%,衣着和交通通信分别上涨0.5%,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0.2%,居住下降1.7%,其他用品和服务下降0.5%。 (责任编辑:小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