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新增2家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增加到55处
时间:2018-03-12 14:42 来源:昌吉日报 作者:小王 点击:次
新疆青年网讯(通讯员张修洋报道)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第八批84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奇台县北道桥古城遗址、吉木萨尔县八家地烽火台位列其中,至此全州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增加到55处。 近年来,为加强文物保护,促进文物的合理利用,发挥文物资源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传承历史文化、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的作用,自治区积极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项目。申报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州文物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昌吉古城、玛纳斯古城、新疆林校原玛纳斯校址等均已列入保护项目。 (责任编辑:小王) |